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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党纪学习教育第三次集中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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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兴冰  发布时间:2024-06-24 08:30:19 打印 字号: | |


 6月20日,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党纪学习教育第三次集中学习会,党组书记、院长何立琴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以及青年理论学习实践小组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代表和青年理论学习实践小组干警代表作交流研讨。

    会议强调:要以《条例》为戒尺,守清正廉洁之本。要知敬畏、守底线,把学深悟透《条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学而时习之。要深刻领会《条例》的思想内涵和内在逻辑,党纪学习过程中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要将遵规守纪印刻于心、落实于行,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切实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要严明纪律规矩,固反腐倡廉之基。要坚持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做遵法守法的表率,将纪律作为时刻不离的行为准绳,逐章逐条对照《条例》认真检视,自觉校正思想和行动,做到慎终如始,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守住纪律的底线、不跨廉政的红线,切实将铁的纪律转化为审判工作的根本遵循,做到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要持续正风肃纪,扬担当实干之风。要落实好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主体责任,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紧盯多发易发问题节点,及时阻断潜在的苗头性问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铁规禁令,抓实“三个规定”的填报。要及时掌握干警的日常动态,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的监督,把管住“案”作为管住“人”、治好“院”的落脚点。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审判执行工作主责主业一体同抓,融合推进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审判管理,着力提升审判质效。要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强化能动司法,以严明纪律促进良好作风,以良好作风促进公正司法,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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