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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叶朝阳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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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6-11 16:21:41 打印 字号: | |

罪犯叶朝阳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4年4月22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于2024年4月23日收押至南平市看守所。2024年5月24日南平市看守所按时投送罪犯叶朝阳至福建省仓山监狱,福建省仓山监狱以叶朝阳因患肝硬化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并伴有门脉高压、脾肿大等,是肝硬化失代偿期症状,已符合暂不予收监的条件。现罪犯叶朝阳已收押至南平市看守所待送。现南平市看守所请求本院对叶朝阳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进行审查。

本院经初查后认为,叶朝阳的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立案受理,现将对罪犯叶朝阳暂予监外执行的立案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公示期自公告之日起三日。

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联系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陈惠君

联系电话:0599-8863702


 
来源: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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