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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此青绿 争当生态文明典范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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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兴冰  发布时间:2024-03-15 10:52:51 打印 字号: | |

    3月12日,南平中院联合福建林职院,与延平区法院、区林业局、炉下镇下岚村、瓦口村、斜溪村等党支部,在下岚村“樟岚循环水养殖基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此次活动,以党建联创的形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义务植树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响应全民义务植树号召,以“护绿扩绿转绿”的实际行动,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

    2017年我市打响畜禽养殖污染攻坚战,各地全面拆除不合规养猪场。经几年治理,各处臭水坑又恢复成清澈的小溪。延平区炉下镇下岚村借势引流建立了循环水生态养鱼基地,让休闲渔业成为延平市民休闲垂钓的后花园。为配套养殖基地的景观绿化需求,在南平中院的倡议组织下,下岚村提供场地,延平区林业局提供70株红粉佳人樱花树苗,福建林职院专家现场指导种植,沿线的瓦口村、斜溪村党支部共同参与,以“同植水边一抹绿,共护生态一清溪”的实际行动,践行和传播“两山”理念。

    同日,延平法院还组织部分干警到位于闽江江畔的夏道镇小鸠村开展植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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