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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北日报》:案款执行到位 护航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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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兴冰  发布时间:2024-03-07 15:19:21 打印 字号: | |

案款执行到位 护航企业发展


    本报讯(曾兴冰)“感谢延平区法院高效执行,前后不到一个月就帮助我们公司追回了210多万元案款。”近日,南平市闽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代表冯财旺将一面写着“尽职尽责解民忧 高效执行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延平区法院执行局,感谢法院帮助他们公司解决了燃眉之急。

    “您好,我要执行立案。”1月3日,冯财旺来到延平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立案,叶超接待了冯财旺。

    2023年5月,南平市闽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山西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一份《煤炭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闽联运输公司向山西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了120万元保证金,可是对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却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发运煤炭。对方违约后,闽联运输公司于2023年9月向延平区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11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解除了双方《煤炭购销合同》,被告退还闽联运输公司履约保证金12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93.492万元。

    然而,这笔钱却迟迟未到位。了解到案情后,延平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叶超立即通知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了线上查控。经多番查控,1月4日,成功冻结了被执行人在山西某银行的账户。执行干警郭友慧表示,账户被冻结后,被执行人随即提出了执行异议,法院经过初步审查,认为被执行人提出的执行异议与本次执行案件没有关联,经沟通释明情况后,被执行人撤回了执行异议。

    “1月25日,执行异议期满后,法院依法从冻结的被执行人账户扣划了210多万元执行款,同时解除了对被执行人账户的冻结。”郭友慧说,执行案款到位后,他们立即通知闽联运输公司相关负责人来办理领取手续。

    据介绍,2024年1月以来,法院聚焦民生案件,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攻坚行动,努力解决胜诉当事人的烦心事,共发放执行案款4437.29万元,腾退房产5处,拘留失信被执行人2人,拘传失信被执行人10人。


    (刊于2024年2月27日《闽北日报》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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