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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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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兴冰  发布时间:2023-09-12 19:03:58 打印 字号: | |

福建法治报: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曾兴冰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工作则是这一道防线上的最后一环。近日,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开展“夏季攻势”执行专项行动,推动一批久拖不决的案件得以执行完毕或达成执行和解。


    “咚咚咚!”当天,延平法院执行法官前往江南某小区,敲开了被执行人张某的家门。张某随即被执行干警拘传到法院,申请人廖某也被执行干警通知到法院。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坐在法院执行局调解室。


    被执行人张某曾向申请人廖某借款本金28万元,张某同时将其位于延平区江南某小区的一套住房抵押给廖某。后因张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廖某起诉到延平法院,张某被判决偿还本金及利息。


    因张某未履行生效判决,廖某申请强制执行,延平法院遂启动抵押房产拍卖程序。今年4月,被执行人张某位于延平区江南某小区的房产被依法拍卖,竞买人正好是申请人廖某。由于该房产属于银行按揭贷款,申请人廖某虽与被执行人办理了抵押登记,但属于二押,拍卖款还不足于还清银行按揭贷款,故拍卖款廖某一分都拿不到。


    被执行人张某的房产过户到申请人廖某名下后,张某以其房产刚装修不久,提出需要买受人补偿其装修款,同时还以无其他住房为由拒绝把房产交付给买受人。


    执行法官分别以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努力促成双方和解。在拘留措施的强大威慑下,经过一上午的调解,申请人廖某最终同意补偿给被执行人张某装修款20万元,被执行人张某同意将法院暂扣的8万元安置费作为本金偿还给申请人,并于近日将房产交付给申请人。据此,申请人也放弃利息,同意结案。


    同样迫于拘留压力偿还债务的还有来自延平区西芹镇的王某。


    当天上午,一组执行法官来到王某家中,但被执行人王某并不在家。面对执行法官,王某家人当场表示,不希望王某被关进拘留所,会马上督促王某筹钱,叫他下午就将钱送到延平区法院执行局,当面交付给申请人张某。


    下午,被执行人王某如约来到延平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把一沓现金交付给申请人张某。至此,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王某之间长达5年之久的执行案件圆满了解。


    被执行人吴女士与申请人吴先生原系夫妻关系,后因感情不和离婚。去年5月双方就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到延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吴女士向原告吴先生支付补偿款16.2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吴女士拒不履行。


    当日上午,吴女士被执行法官依法拘传到法院。在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和解无果而终后,应申请人吴先生要求,延平法院依法对吴女士作出司法拘留15日决定,并被送进南平市拘留所执行。


    据统计,本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4人,拘留1人,执行完毕案件5件,执行和解案件8件。

    (刊于2023年9月12日《福建法治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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