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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法院举办支部纪检委员(政治督察员)部门廉政督察员业务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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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兴冰  发布时间:2023-05-17 08:29:53 打印 字号: | |


进一步贯彻落实政治督察员、廉政督察员制度,提升延平法院支部纪检委员(政治督察员)、部门廉政督察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支部纪检委员(政治督察员)、廉政督察员“探头”作用,切实破解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等现象。  5月11日,延平法院举办支部纪检委员(政治督察员)、部门廉政督察员业务培训会。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陈文通,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泱,督察室主任李广琳,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敏和各支部纪检委员(政治督察员)、各部门廉政督察员参加培训。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泱同志宣读了延平法院新一届廉政督察员任命文件,并颁发了任命书。陈泱主任分析了当前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强调廉政督察员是人民法院内部监督的重要力量,要增强审管、执行、督察、政治部(机关党委)等部门的协作协同,与派驻监督形成合力,推进我院内部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并对廉政督察员切实履职和加强监督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找准定位,切实履职。二是敢于担当,探索创新。三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培训会上,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陈文通同志以《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持之以恒推动延平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题,从回顾党和国家纪检监察工作的光荣历史、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加强纪检督察队伍自身建设三个方面,给全体人员作了一次生动的宣讲,引导全体纪检督察干部进一步加深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理解,对加强纪检督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明确了具体要求。

督察室主任李广琳同志、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敏同志分别针对开展日常监督、审务督察、专项检查、“三个规定”落实、“清风”系统运用以及纪律监督检查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具体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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