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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首例拒不腾房入刑案完成房产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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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兴冰  发布时间:2023-04-12 08:44:45 打印 字号: | |

 

    4月6日,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主持下,交付人王某珠,接收人饶先生同时在房产交接单上签名按手印,此举标志着饶先生通过司法拍卖竞买的房产实至名归。

    为了这一刻,饶先生已经等待了两年之久。2020年12月1日,饶先生依法从司法拍卖平台竞买到被执行人林某民及其妻王某珠名下位于延平城区的两套房产。2020年 12月16日,延平法院裁定上述房产的不动产权属归买受人饶先生所有。饶先生想依法入住上述房产时,却遭遇被执行人林某民恶意阻挠,2021年3月2日,延平法院执行部门约谈林某民,通知其履行腾房义务,并对其未限期腾退房屋等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行为罚款5000元,林某民仍拒不履行腾退房屋义务。

    延平法院认为,林某民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将林某民涉嫌犯罪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后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今年3月24日,延平法院以林某民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当日,林某民被依法收监服刑。

    3月28日,延平法院依法通知林某民妻子王某珠等亲属于4月2日前将上述房产内的物品清空,并送达限期清场公告。当天,执行法官还前往南平市看守所,向被告人林某民送达了限期清场公告。

   4月3日,执行法官前往现场查看清场情况,发现王某珠等人还在紧张对物品进行清理,加上当时正值雨天,执行法官同意将清场时间延期至4月6日。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4月6日,执行法官带领买受人饶先生前往现场交付房产,此时,王某珠及其家人已将室内物品全部清空,并在场等候办理房产交接手续。

    4月4日,王某珠及其家人还将延平法院此前已查封,但未实际扣押的林某民名下的一辆轿车交付延平法院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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