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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法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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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兴冰  发布时间:2022-12-08 14:55:05 打印 字号: | |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铮铮誓言,字字千钧。12月4日上午,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该院干警整齐列队,右手举拳,面向国旗,党组书记、院长何立琴领誓,其他同志跟诵誓词,向宪法许下庄严承诺。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昌灶,区政协副主席黄志红,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陈登璋,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杨邦宁,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连小恋,政协委员应姜春、刘绍法应邀到现场参加宣誓仪式。

       宣誓仪式后,应邀参加宣誓仪式的领导和代表、委员还绕有兴趣的参观了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展厅,并与延平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座谈,听取延平法院今年以来工作情况通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宪法宣誓制度写入宪法。

       日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制定《2022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确定今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时间在12月4日至10日,重点宣传内容包括: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突出学习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年的深远历史意义。

       延平法院广大干警纷纷表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要争当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引领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知识链接:我国现行宪法的五次修正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年来,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

  从确立宪法宣誓制度,助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的氛围,到推进合宪性审查,更好保证宪法实施,有力维护了宪法权威,再到建立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不断完善宪法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突出位置,高度重视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推动宪法制度实践创新和与时俱进,取得一系列新成效新经验。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确立了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规定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坚持改革开放”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写入了宪法。将县级人大代表的任期由三年改成了五年。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将邓小平理论载入宪法。确认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确立在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载入宪法。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一系列重要条文写入宪法。将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任期统一定为5年。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的规定。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专门就监察委员会作出规定,以宪法的形式明确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名称、人员组成、任期任届、监督方式、领导体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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