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闽北日报:延平:司法拍卖开启“询价”模式
分享到:
作者:黄靓 曾兴冰  发布时间:2019-09-12 17:14:10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 8月3日,延平区法院与延平区税务局联合建立执法协作机制,率先在闽北开启司法拍卖房产“询价”机制,评估周期由此前数月缩短至最快两天,此举将有效解决长期困扰司法拍卖“评估难”。

  传统司法拍卖评估需先摇号确定评估公司,评估公司受法院委托对拍卖标的物进场实地评估,评估报告要两三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做出,法院取得评估报告后才能将标的物挂网拍卖,如果流拍,则需再次挂网拍卖,而法律规定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法定结案期限仅为6个月。”如此一来,不仅严重影响了法定期限结案率,同时也影响了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及时实现。

  据了解,启动司法拍卖房产评估“询价”机制,即拍卖的房产将不需要再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可直接通过税务局的“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给出涉案房产的税控交易价格,由税务局出具相应的价格证明,为涉案房产的拍卖保留价提供参考。

  询价机制仅限于对需要进行司法拍卖的涉案房产进行询价,由法院向税务局发出《询价函》,并应随函附上所需询价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或不动产信息登记证明。税务局通过“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进行价格评估,通过系统计算出计税基准价格和最低计税价格,在两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供书面价格证明材料。

  延平区法院副院长郑卫东说:“相较于传统委托评估模式,采用询价机制确定网络拍卖起拍价格,将大幅度缩短执行办案周期,降低司法拍卖成本,减轻当事人负担,实现财产定价‘零佣金’,司法拍卖‘零成本’,财产变现‘零负担’,进一步推动法院司法拍卖提质增效。”

  (黄靓 曾兴冰)

  (刊于2018年8月13日《闽北日报》第五版)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