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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北日报:延平杉湖岛资产物归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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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龚祖雁 曾兴冰 陈 娟  发布时间:2019-09-12 17:12:30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 8月1日,经过60多名执行干警全力奋战,南平杉湖岛被成功交付申请执行人上海鸿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南平杉湖岛位于闽江上游延平区太平镇境内,面积4万余平方米,原本是远近闻名的旅游度假圣地。近年来,由于杉湖岛卷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上海鸿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早在2011年出资1100万元买下杉湖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各项财产,因杉湖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拒绝交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财产,导致该岛成为荒岛。今年1月,上海鸿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向延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告陈某于1998年10月12日独自设立南平杉湖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900万元人民币。后因企业未依法办理年检手续而被工商部门于2007年12月10日吊销营业执照。

  2006年起,被告陈某以及原杉湖岛旅游公司因多宗债务引发诉讼纠纷,原杉湖岛旅游公司财产被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处置。由于原杉湖岛旅游公司财产多次拍卖流拍,且陈某及原杉湖岛旅游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为了一次性和解陈某、原杉湖岛旅游公司与债权人的纠纷,在陈某介绍和南平中院监督协调下,经过法院和各债权人的同意,鸿亿公司和原杉湖岛旅游公司于2011年1月13日就杉湖岛财产司法变卖转让事宜达成《资产转让协议书》,约定:鸿亿公司以人民币1100万元的价格收购杉湖岛旅游公司名下之各项资产。

  鸿亿公司在2011年3月14日之前分三次向南平中院执行账户汇入总计1100万元用于偿还陈某及原杉湖岛旅游公司债务。陈某则向鸿亿公司交付了杉湖岛房产证5本,但未向鸿亿公司履行移交财产义务。

  2012年2月7日,陈某作为原杉湖岛旅游公司的清算人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原杉湖岛旅游公司,并向有关部门申请设立与原公司名称完全相同的杉湖岛旅游有限公司。同月27日,陈某作为唯一股东,向工商部门申请设立“福建南平杉湖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

  2014年,新成立的杉湖岛旅游公司以杉湖岛房产证遗失为由,向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补办前述房屋所有权证,获得了五本新的产权证书。鸿亿公司获悉此事后,于2016年2月14日向延平区法院提起诉讼。

  2017年5月10日,延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陈某不服提起上诉。南平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此案,经审理认为,原告与旧杉湖岛旅游公司在法院协调下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原告有权取得涉案相应财产。被告新杉湖岛旅游公司认为挂失补办产权证不会发生所有权人变更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南平中院于2017年11月20日作出终审判决:南平杉湖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海鸿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交付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杉湖岛土地使用权和岛上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南平杉湖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配合上海鸿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房屋所有权。

  终审判决后,上海鸿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多次要求被告依法履行生效判决,均遭拒绝,被告不仅拒不交付相关财产,甚至还威胁公司工作人员。

  今年1月23日,上海鸿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向延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延平区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并在杉湖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张贴有关法律文书,多次约谈被执行人陈某,陈某均不予配合,据此,延平区法院经请示区委同意,决定于8月1日组织警力强制执行杉湖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财产。

  (龚祖雁 曾兴冰 陈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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