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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上善若水 “母爱”无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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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兴冰 叶锟  发布时间:2019-09-12 15:41:55 打印 字号: | |

  【人物名片】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詹红荔

  数说业绩:

  从事少年审判工作14年以来,詹红荔先后审结600多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帮助1300多名失足少年成人成才。

 

  “我只是尽了一名少年审判法官应尽的责任。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是我的本分,组织却给了我这么高的荣誉,我受之有愧。这个荣誉应该属于奋战在审判战线上千千万万的法官们,属于默默工作在普通岗位上的亿万巾帼姐妹们。”3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张广敏在南平市延平区法院看望慰问载誉归来的“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詹红荔时,詹红荔谦逊地说。

  办好案,“案结”只是逗号,“事了”也仅仅是分号,“人和”才是一个完美的句号。在长期的少年审判工作中,詹红荔和同事们探索总结出了一条符合少年审判规律的“三三九不”工作法,即:庭审前,对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被告人对犯罪危害没有足够认识的、被告人成长背景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开庭”;庭审中,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被害方没有得到精神抚慰达不成和解的、可以判非监禁刑但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判后跟踪帮教中,对入监后延伸帮教没有到位的、回归社会的问题没有妥善解决的、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落实的“不松手”。

  去年8月中旬,延平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强奸案,被告人叶某是一名年仅17周岁的学生。由于法治意识淡薄,他与未满14周岁的女友发生性关系,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判决书生效后的9月,小叶被一所高校录取。此时,小叶却必须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按规定不得离开县级监管区域,也就意味着他不能前往大学报到。

  帮助小叶实现大学梦想,是判后帮教义不容辞的责任。詹红荔和延平区司法局努力与大学驻地司法局协调,大胆尝试“异地托管”,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将小叶的活动范围设定在就学地县级区域内。小叶每月到就学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就学地社区矫正机构每季度将小叶的表现情况及日常监管文书函寄延平区司法局,小叶的社区矫正监管责任仍由延平区司法局承担。去年9月中旬,小叶前往大学报到时,专门到詹红荔办公室辞行并表达感谢。

  庭内是法,庭外是家。詹红荔把每一个失足少年都当成自己的孩子。据统计,仅2015年,延平区法院就帮助25名失足少年复学、就业,依法对32名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家风是人格的镜子,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帮助和倡导千家万户树立良好的家风很关键。为此,詹红荔带领少年庭法官系统地学习心理学课程。“众人拾柴火焰高”,在詹红荔的倡议下,闽北心理咨询团体的数十名成员自2015年起,经常深入校园、社区开展心理咨询和法治宣传活动、使无数家庭受益匪浅。这不,今年3月5日、6日两天,詹红荔和闽北心理咨询师团队就分别在武夷山实验小学和建瓯实验小学举办“告别家庭暴力、构建和谐家庭”法治宣传活动和“做优秀家长、建和谐家庭”等专题讲座,深受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好评。

  这是一支志愿服务队,今后还将走进更多的校园和社区,帮助广大家庭树立良好家风,着力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

  (刊于2016年3月9日《福建法治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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